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惠红)
本人作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惠红,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深圳市中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深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深圳市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伙人、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现任职于深圳永信
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
经自查,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亲属、雇佣、关联交易或其他影响独立性
的利益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从公司及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额外利益;兼职情况不影响独立履职。据此,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5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投票情况(反对是否连续2次姓名
(次)数(次)数(次)(次)次数)(次)未出席会议黄惠红77000否
2025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股东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备注黄惠红330其中线下参会2次
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年共主持召开审
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全部出席。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及审计结果等关键事项。
通过对公司财务核算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持续监督核查,及时识别并提出了专业的整改意见,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本人荣幸继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我以此为新的起点,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助力公司行稳致远。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
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在职期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
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预审事宜;与公司员工展开现场交流,检查公司财务状况;赴成都开展项目实地考察;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不定期进行沟通等。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并为公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将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经审核,本人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人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落实公司换届工作,同时维护
核心管理层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确保公司财务战略与内控体系的一贯执行,经审慎研究,续聘原财务负责人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可其在财务治理、信息披露合规及资金风险管理方面的卓越表现,该同志的持续任职将有效保障公司财务运作的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同意该续聘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合规治理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惠红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