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麦捷科技”)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20.00%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安证券”)作为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麦捷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
2024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1号),同意麦捷科技向张国庭发行
4448504股股份、向李君发行1169489股股份、向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18726股股份、向王理平发行540209股股份、向李庐易发
行496447股股份、向刘国斌发行423837股股份、向谢国富发行64615股股份、向王秋勇发行39952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数量为12057070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79095862股。
2、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上市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1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5年12月,公司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49246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399996.2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7434751.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65245.2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5]第ZL10359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79095862股增至887588324股。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88758832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30720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5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86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安可远交易对手方: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
富和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金之川交易对手方:王秋勇
2、承诺内容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2交易对方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
安可远投资出具承诺1、除已经披露的惠州市磁极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磁科技有限公司以外,本人/企业及其关联方目前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企业及其关联方目前与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交易完成5年内,本人/企业及其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或合伙经营、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或投资人权益)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直
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
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在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存在相同或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企业
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3、本次交易完成5年内,如本人/企业及其关联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
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将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企业应立即通知麦捷科技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麦捷科技,避免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麦捷科技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交易对方王秋勇出具承诺1、本人及关联方目前与成都金之川关于避免同业
交易对手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之川”)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竞争的承诺争;2、本次交易完成5年内,本人及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或合伙经营、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或投资人权益)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直
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
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在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存在相同或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企业
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3、本次交易完成5年内,如本人及关联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
支机构主营业务将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应立即通知麦捷科技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麦捷科技,避免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麦捷科技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交易对方李君出具补充承诺除已经披露的惠州市磁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
西京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外,截至本补充承诺函出具之日(2024年10月11日),本人及其关联方与麦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及其关联方与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远”)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补充承诺函未作约定的部分,仍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执行。
31、本人/企业取得麦捷科技股份之日(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为准,下同)起,本人/企业对用于认购麦捷科技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算,下同)达到或超过12个月的,则本人/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麦捷科技新增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企业对用于认购麦捷科技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安可远交易关于股份锁定
足12个月的,则本人/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对手方的承诺的麦捷科技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人/企业由于麦捷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麦捷科技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交易所的审核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的锁定期长于上述约定的锁定期的,本人/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
1、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麦捷科技股份之日(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为准,下同)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人由于麦捷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麦金之川交易关于股份锁定捷科技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对手方的承诺的监管意见、交易所的审核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锁
定期长于上述约定的锁定期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主体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05707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6%,实
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05707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8名,对应8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4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股东名证券账所持限售股本次解除限本次实际可上流通股数占公司号称户名称份数量售数量市流通数量总股本的比例
1张国庭张国庭4448504444850444485040.50%
2李君李君1169489116948911694890.13%
惠州市惠州市安可远安可远投资管投资管
3理合伙理合伙9187269187269187260.10%
企业企业(有限(有限合伙)合伙)
4王理平王理平5402095402095402090.06%
5李庐易李庐易4964474964474964470.06%
6刘国斌刘国斌4238374238374238370.05%
7谢国富谢国富6461564615646150.01%
8王秋勇王秋勇3995243399524339952430.45%
合计1205707012057070120570701.36%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加本次变动后项目数量(股)比例/减少)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568676366.41%-12057070448105665.05%份
高管锁定股363181044.09%0363181044.09%
首发后限售股205495322.32%-1205707084924620.96%
二、无限售条件股83072068893.59%1205707084277775894.95%份
三、股份总数887588324100%0887588324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
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
5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
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此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刘洋田青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