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证券简称:同大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大股份”)
股份79555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6%)的股东华盛百利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百利”)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盛百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华盛百利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华盛百利持有公司股份79555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后华盛百利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同大股份的总股本,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6640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同大股份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888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1776000股。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
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7、本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华盛百利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违背事项。
8、华盛百利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华盛百利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