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证券简称:硕贝德公告编号:2025-10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在2025年10月25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5-096)。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30,会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
大道138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9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90668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89%。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5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5268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50%;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43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400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9%。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434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数54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9%。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733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682%;反对8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495%;弃权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4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2.6769%;反对8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5.9417%;弃权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814%。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7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37%;反对22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93%;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7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5838%;反对22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551%;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61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81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80%;反对22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7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6561%;反对22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18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258%。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89%;反对22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09%;弃权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5042%;反对22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811%;弃权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5147%。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69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38%;反对22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69%;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4190%;反对22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829%;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98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3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06%;反对2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40%;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5320%;反对2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329%;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8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781%;反对22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65%;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6579%;反对22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070%;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65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03%;反对22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32%;弃权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3598%;反对22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199%;弃权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6203%。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3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85%;反对2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398%;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9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4968%;反对2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0.9625%;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5407%。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37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670%;反对22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4475%;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4727%;反对22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1.0922%;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4351%。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1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656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8843%;反对9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971%;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3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1.2677%;反对9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6.7417%;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9906%。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5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坤华先生、朱旭东先生、温巧夫先生、黄刚
先生、陈忠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提名朱坤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76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96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07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0718%。
表决结果:朱坤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提名朱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90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1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22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3416%。
表决结果:朱旭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提名温巧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76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97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08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0825%。
表决结果:温巧夫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提名黄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5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78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0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5.7570%。
表决结果:黄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3.05提名陈忠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703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27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35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5849%。
表决结果:陈忠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夏永先生、陈荣盛先生、徐孝民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提名夏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5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7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90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5.7545%。
表决结果:夏永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提名陈荣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717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4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4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8286%。
表决结果:陈荣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提名徐孝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668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608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1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2709%。
表决结果:徐孝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宋颖怡、张意璇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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