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证监会11月12日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德威,或德威新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ST德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周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陆仁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分别对周建明、陆仁芳采取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威新材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为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德威新材在《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近6.52元银行承兑汇票,占当期总资产的15.33%,未如实披露3.92亿银行存款受限情况,占当期总资产的9.22%。德威新材在《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约11.0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占当期总资产的33.10%。德威新材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11.04亿元应收票据,占当期总资产的33.37%。
此外,公司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包括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