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基于此,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委员的议案》。换届前,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郑卫茂、袁征、鲁旭波组成,其中郑卫茂为主任委员。换届后,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仲曦、张斌、朱丁敏组成,其中朱丁敏为主任委员。因蔡仲曦、张斌于报告期内辞职,2025年6月,公司完成董事的变更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5年度最终调整为朱丁敏、WEN CHEN(陈文)、刘学文,主任委员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朱丁敏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就定期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在2025年度报告预审期间,审计委员会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召开审计计划专项沟通会议,会同公司管理层一起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预审的相关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专业意见。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5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十项议案,其中对《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三名委员均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基于公司现状,暂不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本次会议的其他议案投赞成票。
2、2025年5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续聘李元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3、2025年8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2025年9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即《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25年10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5年11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即《关于投资动之医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往年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和综合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5金流量情况;能够充分了解公司业务和内控情况,在提示风险、完善治理、提
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
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慎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聘任该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发生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为118.5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会同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项会议,统筹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慎审阅,对其出具相关财务报表及初步审计意见无异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诚信执业,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5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该计划
具备可行性和针对性,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有序开展工作,针对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范、履职到位,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慎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不存在财务欺诈、舞弊情形及重大错报,符合公允反映要求。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关注和指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事项和下属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内部控制体系平稳运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及时开展自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计计划,指导后续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其全面、规范、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风险防范功能。
6、审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文件资料,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核实、全面了解关联交易背景,审慎评议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交易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同时持续关注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允、规范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5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
相应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的有效进行。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规范履职,继续发挥监督
职能和专业指导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学习新法规并督促公司按照最新的监管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专业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董事审议。
上海凯利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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