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的条款及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号修改和完善前修改和完善后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经董事会过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半数决议通过,公司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