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9 月 2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在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宜安云海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授信条件对按比例担保的部分签订保证合同。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
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 日、9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宜安云海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支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巢湖市支行”)、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签署《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巢湖市支行、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签署《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合同情况
(一)与邮政储蓄银行巢湖市支行相关的合同
1、《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邮政储蓄银行巢湖市支行同意向宜安云海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额度。
(2)借款额度存续期限为 2026 年 9 月 7 日至 2028 年 9 月 6 日。
2、《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 600 万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2)保证担保主体及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合同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宜安云海提供人民币 4500 万元循环借款额度。
(2)借款期间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9 年 6 月 29 日。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一切费用。
(2)保证担保主体及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备查文件
(一)《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
(二)《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