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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31证券简称:苏大维格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为满足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已投项目、储备项目、专业团队等资源,加快推动公司在半导体等战略新兴产业链领域的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格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格投资”)与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格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0万元,认购投资基金 10.2302%份额。上述基金的投向聚焦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等工业科技、战略型新兴产业链未上市企业,通过被投企业上市、并购等合法方式实现退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8316902X0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10幢303室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9日

6、法定代表人:王亚雄

7、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

1王亚雄931.67646.5838%

2刘彪382.3719.1185%

3苏州顺融瑞泽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1.1848.5592%

4吴晓梅152.957.6475%

5崔琦152.957.6475%

6张亮152.957.6475%

7夏伟峰55.922.796%

10、登记备案情况: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0063。

11、关联关系: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

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69GX84G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

道 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 G4-1201-004 单元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1年6月15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亚雄)

7、出资额:2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产份额结构:

认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万元)

1苏州顺融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62.5%

2张亮7537.5%

10、关联关系: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除公司外其他有限合伙人

其他在基金总认缴规模中占比1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5D47CXT

(3)成立日期:2021年3月11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5幢10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XYCWXM

(3)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日

(4)法定代表人:周子强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策划服务业务;股权投资、项目评估、融资策划、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实业投资;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嘉兴南湖容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嘉兴南湖容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E90BXT8E

(3)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7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

号楼206室-79(自主申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苏州市吴中盈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苏州市吴中盈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DMK4K08Y

(3)成立日期:2024年5月29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吴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路160号203-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参与本次认购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K4MT3998

基金认缴规模:195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南路288号苏州数智影视文化产业园14号楼3层302

基金管理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宗旨:本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或附带股权投资权利的债权投资形式,投向聚焦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等工业科技、战略型新兴产业链未上市企业。

具体认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额占出资总出资承担责任合伙人名称(万元)额比例方式方式苏州顺融泽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合伙人2501.2790%货币无限责任

伙)

有限合伙人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390019.9488%货币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苏州广电投资有限公司300015.3453%货币有限责任嘉兴南湖容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00015.3453%货币有限责任

伙)苏州市吴中盈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00010.2302%货币有限责任

合伙)

有限合伙人苏州维格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10.2302%货币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540027.6212%货币有限责任

合计19550100.00%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目的与宗旨

本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或附带股权投资权利的债权投资形式,投向聚焦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等工业科技、战略型新兴产业链未上市企业。

通过被投企业在主要证券市场上市、被其他企业、自然人或投资机构并购等所有

合法方式,顺利实现退出,争取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的最大化。2、基金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为8年(“存续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首次交割日系指,所有合伙人首期缴款到达托管户的时间(具体日期以基金管理人通知确认为准)。

存续期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但在得到合伙人会议同意的情况下,基金可以提前清算解散。

在投资期届满之后,有限合伙人将无须继续履行其尚未完成的出资承诺。

根据基金投资和项目退出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退出期可延长2年。如基金退出期被延长的,基金的存续期限应相应顺延,但未经天使母基金同意,基金存续期不应超过天使母基金存续期。

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经营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0年。

3、管理费

作为基金管理人为基金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基金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内,基金按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退出期内,基金按所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每个管理费支付期间的支付标准以各管理费支付期间开始日之剩余投资本金为计算基础)的【2】%/年支付管理费;

延长期及清算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关键人士事件发生时,投资期中止期间,不收管理费;

4、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方式出资。

基金成立后,各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缴付出资,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本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3期缴付,各期出资比例分别为总认缴出资额的40%、30%、30%。

5、投资业务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半导体、新能源、AI、航空航天等工业科技、战略

型新兴产业链未上市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50%(“早期企业投资要求”);

6、收益分配

基金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可分配收入扣除基金费用后先按照基金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合伙企业采用整体收益分配方式,收入分配的顺序和比例如下:

(1)返本。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全体合伙人取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的总额。

(2)优先回报。如完成上述*条约定后仍有余额,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

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其就累计实缴出资的总额获得按照每年百分之八(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全体合伙人在期间分配项目中对应的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账之日起到全体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普通合伙人追补。如完成上述*条、*条约定后仍有余额,向普通合

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分配取得的收益与累计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的全部收益(扣除收回的原始投资额)达到20%:80%的比例;

(4)80/20收益分配。如完成上述*条、*条、*条约定后仍有余额,余

额的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7、投资决策委员会

管理人将为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4名,由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需获得至少3名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首次合伙人会议上,管理人应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等相关事项。此后,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发生变更的,管理人应于变更发生前5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链资源,发掘业务机遇,并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与业务竞争力,助力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相关投资有利于公司获取潜在的投资回报,并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本次投资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

策、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不超过公司认缴出资额。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在经营运作、投资管理及投后管理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0万元,对公司经营

情况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合伙企业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份

额认购、未在投资标的中任职。

2、公司在本次参与投资合伙企业前12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的协议。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2、苏州顺融泽实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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