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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东辉)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由于2023年4月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段东辉,女,2006年至2020年6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至2020年6月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

2021年2月任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高林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还列席

了1次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本报告期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董事列席股东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董事会次事会次数数数会次数大会次数段东辉55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各次会议。

2023年度,本人主持并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本人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本人出席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履行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积极学习和落实公司各项专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通过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确保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

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审阅董事会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本年度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本年度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交易在2023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的独立董事任期于2023年4月27日届满,后续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职务。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段东辉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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