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3证券简称:兆日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会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a.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b.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 C座 1605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恺言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51169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9285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1883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1883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1883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47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4%;
反对5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11%;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294%;反对5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12%;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48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6%;
反对5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9%;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2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613%;反对5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194%;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72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0%;
反对1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412%;反对1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67%;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92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5%;
反对5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7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988%;反对5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4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962%;
反对5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00%;弃权
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962%;反对5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00%;弃权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38%。
表决结果:董事魏恺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晁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76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4%;
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1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961%;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21%;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91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7%;
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65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82%;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59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29%;
反对5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0%;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1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537%;反对5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873%;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81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0%;
反对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2%;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562%;反对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20%;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8%。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10.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10.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魏恺言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493147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5%。
表决结果:魏恺言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凯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493151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6%。
表决结果:余凯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NG YI PIN 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49314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9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3%。
表决结果:NG YI PIN 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11.01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崴先生表决情况:同意49317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0%。
表决结果:赵崴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绍伟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493147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0%。
表决结果:黄绍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程兴律师、常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