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证券简称:银邦股份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3252债券简称:银邦转债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公司办公大
楼附楼5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健生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355人,代表股份338750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31%。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所持股份数3354936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1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7人,代表股份3257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
(3)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48人,代表股份3257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提案1.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22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
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9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024%;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36%;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0%。
提案2.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21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2%;
反对4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5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888%;反对4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66%;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6%。
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220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
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18%;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36%;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6%。
提案4.00《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220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5%;
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6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195%;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36%;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9%。
提案5.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219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1%;
反对4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5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796%;反对4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04%;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0%。
提案6.00《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22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3%;
反对4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7%;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3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130%;反对4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494%;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7%。
提案7.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21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6%;
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6%;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029%;反对49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36%;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
提案8.0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07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6%;
反对16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2%;弃权
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5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903%;反对16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1461%;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
提案9.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20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5%;
反对5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051%;反对5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63%;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6%。
提案10.00《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566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4%;
反对11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5%;弃权
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445%;反对11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4130%;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5%。
提案11.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57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
反对11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7%;弃权
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9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287%;反对11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2288%;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5%。提案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关于提名沈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61116股,沈健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如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48507股,李如亮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候选人:《关于提名张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75103股,张莉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候选人:《关于提名徐美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48506股,徐美芳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候选人:《关于提名曹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50808股,曹磊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关于提名沈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67611股。
12.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如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55002股。
12.03.候选人:《关于提名张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81598股。
12.04.候选人:《关于提名徐美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155001股。
12.05.候选人:《关于提名曹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57303股。
提案1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关于提名蒋薇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70279股,蒋薇倩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候选人:《关于提名张陆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64277股,张陆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候选人:《关于提名王晓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49286股,王晓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关于提名蒋薇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76774股。
13.02.候选人:《关于提名张陆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70772股。
13.03.候选人:《关于提名王晓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55781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书庆律师和许雨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