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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开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ST开元 --%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5-039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的方式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5: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泰兴路4号开元教育广州运营

总部 C 栋 5 楼会议室(现场会议的参会方式包括以视频方式远程参加,下同)。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赵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40275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31%。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67

8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596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673%。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115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92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18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2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596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673%。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4002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847%;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345%;弃权7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5%;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3%;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400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7%;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5%;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5%;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3%;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400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7%;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5%;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5%;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3%;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397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5%;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7%;弃权3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5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87%;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0%;弃权3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13%。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399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6%;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7%;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08%;反对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0%;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400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7%;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5%;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5%;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3%;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215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19%;反对5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91%;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5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00%;反对5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08%;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394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18%;反对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4%;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2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14%;反对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4%;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400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7%;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5%;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5%;反对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3%;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394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29%;反对5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9%;弃权2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3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41%;反对5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2%;弃权2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7%。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400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6%;反对1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7%;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8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7%;反对1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1%;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同意399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83%;反对2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7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99%;反对2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9%;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云律师、周紫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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