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科恒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桑联系电话:021-2037063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圣莹、王海桑、钟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4月1-2日、4月27-28日、5月1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不适
(一)公司治理是否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是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是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是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
是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是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是(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是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是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适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详见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详见“二、现场检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查发
现的问题及说明”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详见义务“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是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是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上市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
(五)募集资金使用毕,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上市公司2024年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不适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用不适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用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不适情形用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不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用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不适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用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不适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用不适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用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不适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用不适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是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是是,详见“二、现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场检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现场检查过程中,持续督导机构发现上市公司前期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部分需要完善和优化的情况,持续督导机构已要求上市公司对前期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自查和确认,并进行补充披露(公告编号:2025-029)。针对上市公司前期关联交易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督导机构已对上市公司进行培训,并要求上市公司就以下方面进行整改:1)完整识别关联方清单,建立定期排查机制;2)建立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及证券部门的信息及时传导机制;3)关注监管动态,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
除上述情况之外,持续督导机构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需要整改的重大问题。持续督导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做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提升经营质量与抗风险能力,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
2、2024年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250.51万元,同比下降29.92%;实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16.84万元,亏损幅度较上期收窄55.28%。持续督导机构访谈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了解了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变动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持续督导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存在业绩波动风险。后续,持续督导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及业绩变动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圣莹王海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