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证券简称:科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7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及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为人民币4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内部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
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薪酬
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与经营利润改善强相关的其他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参照行业薪酬基准水平,结合岗位权责、个人专业能力及履职表现等综合核定,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约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绩效薪酬作为递延支付部分,按比例分期兑现。同时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薪酬追索与扣回机制。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
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有效期内,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薪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
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