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2证券简称:天银机电公告编号:2025-020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街道电厂路19号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谷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8人,代表股份140482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761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4人,代表股份131721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5人,代表股份6548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8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2人,代表股份5069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06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7%;反对1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
弃权2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35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71%;反对1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40%;弃权2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89%。
本项提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09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0%;反对1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
弃权2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64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37%;反对1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9%;弃权2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4%。
本项提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062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7%;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
弃权2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27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86%;反对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3%;弃权2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71%。
本项提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3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098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2%;反对1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
弃权2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6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69%;反对1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40%;弃权2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1%。
本项提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067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3%;反对1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
弃权2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33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65%;反对1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9%;弃权2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66%。
本项提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092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7%;反对1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弃权2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57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07%;反对1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0%;弃权2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3%。
本项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修文、苗飞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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