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孟庆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提出建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孟庆君,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
4月至今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聘请,作为聚氨酯泡沫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ODS)
淘汰计划国内执行机构人员参与聚氨酯泡沫行业 ODS 淘汰项目管理工作;2017 年至
今在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担任泡沫塑料分技术委员会主任,负责泡沫塑料相关标准立项审核、标准审查等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全部参加。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1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连续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独立董事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姓名会次数自参加董大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孟庆君61500否1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重要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意见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类型
1、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预计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同意
2023年4月20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议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同意说明》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认可意见;
2023年4月27日
十二次会议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同意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
2023年8月17日同意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1、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2023年12月28日同意十六次会议见。
四、任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细则》的要求,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
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薪酬与考核委2023年4月18日同意该议案年度薪酬的议案》员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等各种方式,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与诉求,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交流关系。
七、对公司现场调查及办公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备是中小
3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杭州举办的第13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组织的线上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孟庆君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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