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ST 联创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被否决议案为: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4日下午14:30在淄博市张店区昌国东路21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洪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4300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438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38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71704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847%。
1/6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有表决权股份
130798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76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7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502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62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94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24%;反对48733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2%;
弃权48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346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68%;反对487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4%;弃权4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0694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64%;反对67472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0%;
弃权4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473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2/6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154%;反对674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8%;弃权4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洪国先生、李洪鹏先生、王宪东先生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111746170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72554472股。
表决结果:同意33514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921%;反对38598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988%;弃权44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64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546%;反对3859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292%;弃权4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未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洪国先生、李洪鹏先生、王宪东先生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111746170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72554472股。
表决结果:同意33514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925%;反对386122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183%;弃权42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65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550%;反对3861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488%;弃权4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未通过。
3/6(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洪国先生、李洪鹏先生、王宪东先生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111746170股,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72554472股。
表决结果:同意333542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713%;反对387467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036%;弃权45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504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311%;反对38746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364%;弃权45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未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5.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洪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票数1690613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1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选举票数56465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472%。
表决结果:李洪鹏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票数169166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选举票数56571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944%。
表决结果:刘磊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65.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慧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票数168994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4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选举票数56398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37%。
表决结果:李慧敏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韩晓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票数168956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4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选举票数56360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08%。
表决结果:韩晓静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6.0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乃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票数1689879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1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选举票数56392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448%。
表决结果:王乃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孟庆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6表决结果:选举票数169086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744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选举票数56490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823%。
表决结果:孟庆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安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选举票数169030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4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选举票数56434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045%。
表决结果:安刚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家水律师、郭瑞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