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截至2025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
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2/4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阅了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充分反
3/4应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内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