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证券简称:立方数科公告编号:2025-03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
4月30(星期三)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立方数科”变更为“ST立方”;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34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立方数科”变更为“ST立方”
3.股票代码:无变化,300344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自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无变化仍为20%。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方数科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2021年度至2023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且2024年4月27日已经披露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2021年度及2022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
立方数科公司连续2年出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立方数科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立方数科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立方数科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5年4月28日对立方数科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立方数科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董事会已明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将持续督促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影响。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各级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2、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
学习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税政策、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等,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和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强化关键单据审核,持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审计监督,促进内控有效执行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全员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内训、外训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证券中心
2.电话:0564-3336150
3.传真:010-63789321
4.邮箱:yaowei@isbim.com.cn
5.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