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证券简称:立方退公告编号:2026-04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14:30在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林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246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2119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3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245名,代表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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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4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02%。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149334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71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数50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79%。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3名,代表股份数12784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23%。其中,参加表决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243名,代表股份数12784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23%。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81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10%;反对313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8%;
弃权2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99466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728%;反
对31367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12%;弃权201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0%。
同意选举江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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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海律师、苗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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