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ST 立方 公告编号:2025-078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股票于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33.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
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33.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风险事项提示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内容,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
2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
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
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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