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年度履
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1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召开了事前、事中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
2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