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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46证券简称:南大光电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3170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大光电”)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40.00万元。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29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380.96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剑松、王陆平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1.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合同签订截至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或预2024.3.31已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额内容定价原则计金额发生金额(万元)(万元)(万元)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销售产品

市场价格100.00-37.47限公司及包装物上海集成电路装备

材料产业创新中心销售产品市场价格600.0038.50165.97向关联人销售有限公司

产品、商品

南京大学销售产品市场价格20.00-7.25

小计720.0038.50210.69上海艾格姆气体有

向关联人提供提供服务市场价格100.00-119.28限公司服务

小计100.00-119.28上海艾格姆气体有

向关联人采购采购商品市场价格2400.00796.111043.51限公司

产品、商品

小计2400.00796.111043.51

接受关联人提南京大学接受劳务市场价格20.00-7.48

供的服务小计20.00-7.48

合计3240.00834.611380.96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实际发生实际发生金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额与预计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披露日期

关联人额(万元)(万元)占同类业务金额差异别内容及索引

**比例(万元)

*=*-*上海艾格姆气体销售产品

37.47630.005.11%592.53

有限公司及包装物上海集成电路装向关联人销

备材料产业创新销售产品165.970.000.10%-165.97

售产品、商中心有限公司品2023年3南京大学销售产品7.250.00小于0.01%-7.25月18日《关小计210.69630.00419.31于2023年度日常关上海艾格姆气体

向关联人提提供服务119.28160.0017.04%40.72联交易预有限公司供服务计的公告》小计119.28160.0040.72(公告编向关联人采上海艾格姆气体号:采购商品1043.511500.001.08%456.49购产品、商有限公司2023-014)

品小计1043.511500.00456.49

接受关联人南京大学接受服务7.480.000.92%-7.48

提供的服务小计7.480.00-7.48合计1380.962290.00909.04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GF1YUXR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成立日期:2021年8月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6号2楼220室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行业用电子气体材料的技术开发、研发设计、销售、配送及其配套技术服务;气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持股比例(%)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0

2 Bertram S.A. 5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拥有总资产3261.76万元,净资产2412.4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224.38万元,净利润578.54万元。(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上海艾格姆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格姆”)系公司和 BertramS.A.的合资企业,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任上海艾格姆执行董事,董事兼总经理王陆平先生任上海艾格姆总经理。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X198Y

法定代表人:赵宇航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娄陆公路497号

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持股比例(%)

1上海浦硕邦晶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3.478

2创至简(上海)技术有限公司43.478

3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8.087

4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348

5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87

6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87

7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87

8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87

9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0.087

10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0.087

11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87

合计100.00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任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南京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6007458M

负责人:谈哲敏

开办资金:110036万元人民币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文学类和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

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学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尹建康先生曾任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南京大学系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对接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

四、关联交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等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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