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证券简称:南大光电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审议批准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镍期货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情况
2025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投资金本期公允计入权益的衍生品投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售额占公司报期初金额价值变动累计公允价期末金额资类型购入金额出金额告期末净资损益值变动产比例
镍期货1449.35869.78827.9019702.6613830.508191.302.35%
1/3报告期实为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按照相应比例,针对生产经营中预期购买
际损益情的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均在公司实际业务规模内,具有明确的业务基础。
况的说明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36.49万元。
套期保值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商品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中预期购买的原材料采购挂钩,可在一定程度效果的说
上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价格变动的影响,实现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持仓保证金余额约819.13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三、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并且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如果对价格预测错误或者基差出现变化的程度超过预期值,或者市场出现大反转,可能面临巨大亏损或强制平仓的风险。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期货合同到期主要采用平仓方式,受期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可能面临因无法平仓被强行实物交割或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操作失误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
2/3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
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制定的金属镍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考
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如对特定月份合约有需求,但考虑该月份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等因素,将利用主力合约保值再移仓方式操作。
5、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
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的工作程序,及时防范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