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证券简称:南大光电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所投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因宏观经
济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7月发行新股15290596股,募集资金总额612999993.64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02348978.65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2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1/5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和“光刻胶项目”实施结项,将两个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又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出售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并将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六氟丁二烯项目资产整体出售给山东齐芯气体有限公司,共计作价人民币690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出售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上述股东会决议内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计划使用募调整后使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状态集资金募集资金
1光刻胶项目15000.003476.61已结项
2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30000.0018203.18已结项
3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0.006000.00已终止
4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0.0016000.00进行中
5补充流动资金15234.9016555.11已完成
合计60234.9060234.90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1626.922/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743.19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为非保本型,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五)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3/5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等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上述现金管理将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进行,到期后
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4/5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