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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46证券简称:南大光电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相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已到期。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南大”)、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南大”)、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南大”)、南大光电半导

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半导体”)、江苏南大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科技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4000万元。

2、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南大科技公司提供债权本金最高为人民币26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南大科技公司提供债权本金最高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提供债权本金最高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083683715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十谭产业园新城大道686-688号

法定代表人:王陆平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零叁拾肆万零贰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通用设备修理;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创业空间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18895.13120717.59

负债总额76407.4040605.05

所有者权益42487.7380112.54

2025年1-6月2024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31775.0262955.46

利润总额12962.2623961.00

净利润11547.2620773.45

其他:全椒南大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2MA13U4JK0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巴音一路以东、佳辉化工以北

法定代表人:王陆平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9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本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额认缴出资比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万元)例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2465.0074.8833%苏州南晟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50.0015.5000%

苏州南晟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0.002.8333%

苏州南晟伍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5.005.1167%

上海澳特雷贸易有限公司500.001.6667%

合计300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92306.6390532.19

负债总额47059.9244152.02

所有者权益45246.7146380.17

2025年1-6月2024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22221.9546649.31

利润总额2309.549959.55

净利润1963.118700.70

其他:乌兰察布南大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Q66TG0H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柒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袁根林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飞源南路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本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85574.5897403.50

负债总额37660.6433854.11

所有者权益47913.9463549.39

2025年1-6月2024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42730.5289123.77

利润总额2627.522820.23

净利润2290.952133.31

其他:淄博南大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2TDMBWXN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十谭产业园新城大道117号

法定代表人:茅炳荣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捌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创业空间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认缴注册资本额认缴出资比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万元)例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3000.0068.05%

冯剑松6135.0018.15%

苏州南晟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0.006.15%

苏州南晟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5.002.88%

苏州南晟拾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0.004.76%

合计33800.00100.00%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71880.0562632.76

负债总额22150.7618963.22

所有者权益49729.2943669.54

2025年1-6月2024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24532.6237961.16

利润总额10269.0913717.97

净利润9310.6812698.98

其他:南大半导体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江苏南大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南大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EJCJ9E9K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333号苏州

纳米城Ⅱ区纳米健康产业园1号楼605室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4月30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创

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本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03.29

负债总额0.82

所有者权益3002.47

2025年1-6月

项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3.29

净利润2.47

其他:南大科技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招商银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及担保金额:

担保最高限额(万被担保人债权人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0全椒南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500.00乌兰察布南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500.00

淄博南大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2000.00

南大半导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00.00

南大科技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00.00合计14000.00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根据主合同在授信额度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

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限额),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264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保证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3000.00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6、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满三年之日止。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4000.00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

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59%;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

供的有效存续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55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22%。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2%,不占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因逾期对外担保引起的诉讼,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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