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证券简称:泰格医药公告编码(2025)038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盛大科技园A座18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小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表有表决权股份数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人类别和代理人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股)份总数比例
1、A股股东 497 393292072 45.9914%
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
1419329764.9036%(H股)
合计49843522504850.8950%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有表决权A股股份 232232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572%;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 492人,代表有表决权A股股份 16105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42%。
除叶小平、曹晓春外,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在5%以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因工作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参会,此次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2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93200272 99.9767% 56500 0.0144% 35300 0.0090%
A股中小股东 164646557 99.9443% 56500 0.0343% 35300 0.0214%
H股 41932976 100% 0 0% 0 0%
合计43513324899.9789%565000.0130%353000.0081%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473895 93.9439% 23781777 6.0468% 36400 0.0093%
A股中小股东 140920180 85.5418% 23781777 14.4361% 36400 0.0221%
H股 20793323 49.5870% 21139653 50.4130% 0 0%
合计39026721889.6702%4492143010.3214%364000.0084%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446443 93.9369% 23794729 6.0501% 50900 0.0129%
A股中小股东 140892728 85.5252% 23794729 14.4440% 50900 0.0309%
H股 21266236 50.7148% 20666740 49.2852% 0 0%
合计39071267989.7726%4446146910.2157%509000.0117%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92912072 99.9034% 338700 0.0861% 41300 0.0105%
A股中小股东 164358357 99.7693% 338700 0.2056% 41300 0.0251%
H股 41932976 100% 0 0% 0 0%
合计43484504899.9127%3387000.0778%413000.0095%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692043 93.9994% 23558829 5.9902% 41200 0.0105%
A股中小股东 141138328 85.6742% 23558829 14.3008% 41200 0.0250%
H股 21266236 50.7148% 20666740 49.2852% 0 0%
合计39095827989.8290%4422556910.1615%412000.0095%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470395 93.9430% 23772677 6.0445% 49000 0.0125%
A股中小股东 140916680 85.5397% 23772677 14.4306% 49000 0.0297%
H股 21266236 50.7148% 20666740 49.2852% 0 0%
合计39073663189.7781%4443941710.2107%490000.0113%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5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463595 93.9413% 23788877 6.0487% 39600 0.0101%
A股中小股东 140909880 85.5356% 23788877 14.4404% 39600 0.0240%
H股 21266236 50.7148% 20666740 49.2852% 0 0%
合计39072983189.7765%4445561710.2144%396000.0091%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439595 93.9352% 23812677 6.0547% 39800 0.0101%
A股中小股东 140885880 85.5210% 23812677 14.4548% 39800 0.0242%
H股 21266236 50.7148% 20666740 49.2852% 0 0%
合计39070583189.7710%4447941710.2199%398000.0091%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6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480895 93.9457% 23766477 6.0430% 44700 0.0114%
A股中小股
14092718085.5461%2376647714.4268%447000.0271%
东
H股 21266236 50.7148% 20666740 49.2852% 0 0%
合计39074713189.7805%4443321710.2093%447000.0103%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69483595 93.9464% 23775977 6.0454% 32500 0.0083%
A股中小股
14092988085.5477%2377597714.4326%325000.0197%
东
H股 21266236 50.7148% 20666740 49.2852% 0 0%
合计39074983189.7811%4444271710.2114%325000.0075%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公司审计机构协商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93145310 99.9627% 114362 0.0291% 32400 0.0082%
A股中小股东 164591595 99.9109% 114362 0.0694% 32400 0.0197%
H股 41919020 99.9667% 13956 0.0333% 0 0%
合计43506433099.9631%1283180.0295%324000.0074%
注:上表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为:A 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4均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信律师、陈煜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8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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