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证券简称:泰格医药公告编码(2026)012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6年3月30日,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叶小平先生、曹晓春女士、吴灏先生、闻增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袁华刚先生、刘毓文女士、萧耀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1以上各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鉴于廖启宇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满六年,本次换届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廖启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近期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选举需经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时,在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当选的情况下,拟提议叶小平先生担任董事长,曹晓春女士担任副董事长,拟提议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萧耀熙先生、袁华刚先生、刘毓文女士,其中萧耀熙
先生担任召集人(主席)。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袁华刚先生、萧耀熙先生、曹晓春女士,其中
袁华刚先生担任召集人(主席)。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叶小平先生、吴灏先生、袁华刚先生、刘毓文女士,其中叶小平先生担任召集人(主席)。
2(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毓文女士、闻增玉先生、萧耀熙先生,其中刘毓文
女士担任召集人(主席)。
关于董事长及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事项尚需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正式当选后,于第六届董事会相关会议进行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3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小平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牛津大学博士学历。多年从事医药临床的研究和管理工作,2005年3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叶小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7239541股,持股比例为20.58%。叶小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曹晓春女士,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多年从事医药临床的研究和管理工作,2003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泰格咨询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曹晓春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314174股,持股比例为5.96%。曹晓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灏先生,男,中国籍,1967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吴灏先生有17年医药行业从
4业经验,1994年8月-1999年10月任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产品/项目经理。
1999年10月-2002年12月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组经理。2003年1月-2007年7月任卫材(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07年8月-2009年1月任赛生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市场/事业拓展部总监。2010年3月-2020年1月任美信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加入泰格医药,现担任公司董事、联席总裁。
截至公告日,吴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闻增玉先生,男,中国籍,1980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闻增玉先生有19年医药行业从业经验,2004年3月-2004年11月任国际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计师。2004年12月-2010年2月任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资深统计师。2010年3月加入泰格医药,现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公告日,闻增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毓文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刘毓文女士自2015年8月至今担任苏州工业园区薄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创
5始合伙人,2005年至 2015年运营管理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BioBAY),2003年5月至2005年11月担任美国百利高国际公司上海代表处(现变更为百利高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首任中国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4月担任中美合资苏州胶囊有限公司新业务发展经理,1998年5月至2000年4月担任中美合资苏州胶囊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和保证经理,1997年7月至1998年4月担任中美合资苏州胶囊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
刘毓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袁华刚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和澳门大学MBA,通过国内律师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长期从事并购重组及各项创新业务。袁华刚先生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保荐代表人以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SZ.000403)董事、
总经理以及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现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SH.600625)和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SH.603658)独立董事。
袁华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5年5月12日,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昊、荣先奎、赵玉林、付绍兰、袁华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号),山西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6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袁华刚先生目前已经离任派斯双林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职务,其本次收到警示函不影响其在公司作为非执行独立董事正常履职。
除上述情况,袁华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萧耀熙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数学学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加拿大安省特许专业会计师。萧耀熙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自1996年6月至2023年5月,在德勤中国和德勤亚太区历任多个高级管理职位。其曾在德勤亚太区任公司发展领导人,负责推进亚太地区大量收购项目;
在德勤中国任首席运营官兼副首席执行官、华东区主管合伙人、华东区审计主管合伙人,领导德勤中国的运营,拥有资深的审计和会计专业背景,在审计、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工作超25年。2015年荣获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萧耀熙先生自2023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6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萧耀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