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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48证券简称:长亮科技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行权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146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210000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7818.00元。

8、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9、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2250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2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1992.50元。

11、2025年 5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12、2025年6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尚有8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同时,有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公司应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13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893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4、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32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7033.60元。15、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16、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予以调整。相关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6年4月14日的公司总股本813814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7元人民币(含税),

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发股票股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调整内容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拟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0.663-0.007=10.656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上述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认为: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前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656元/份。因此,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相应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656元/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1.公司已就本次价格调整事宜,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中涉及因2025年度利润分配调整的部分,尚待《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实施。

2.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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