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证券简称:长亮科技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5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
区 2栋 A座 5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长春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1人,代表股份124322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人,代表股份102382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51%;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370人,代表股份21939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8人,代表股份23895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1955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0人,代表股份21939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90%。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投票结果汇总
累积投票议案投票结果(议案1、2)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议案表决
议案名称分类获得选举票数合计总数/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编码结果份总数的比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总表决情况11218551790.2377%
1.01选举王长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75881249.2092%总表决情况11212511790.1891%
1.02选举李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69841248.9565%总表决情况11211101790.1778%
1.03选举肖映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68431248.8975%总表决情况11210201790.1705%
1.04选举赵伟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67531248.8598%总表决情况11207051790.1452%
1.05选举徐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64381248.7280%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总表决情况11213921790.2004%
2.01选举赵一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71251249.0155%总表决情况11211231790.1788%
2.02选举张苏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68561248.9029%总表决情况11209151790.1621%
2.03选举赵锡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166481248.8159%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结果(议案3、4、5、6)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议案表决
议案名称分类股份总数/中股份总数/中股份总数/中编码股数股数股数结果小股东有效小股东有效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经营总表决情况11061521595.9745%44968023.9016%1428000.1239%
3.00通过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8851068.7108%449680230.3262%1428000.9630%《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总表决情况11304001798.0783%20418001.7716%1730000.1501%
4.00通过事津贴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261331285.0635%204180013.7698%1730001.1667%《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总表决情况11328141798.2878%18231001.5818%1503000.1304%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
5.00通过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285471286.6915%182310012.2949%1503001.0136%议案》《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需提交股
6.00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11061301595.9726%44901023.8958%1517000.1316%
6.01通过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8631068.6959%449010230.2810%1517001.023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11051591595.8883%45525023.9499%1864000.1617%
6.02通过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08921068.0411%455250230.7018%1864001.257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表决情况11052871595.8994%45596023.9561%1665000.1445%
6.03通过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0201068.1274%455960230.7497%1665001.1229%
6.0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总表决情况11059851595.9600%44908023.8964%1655000.1436%通过制度〉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7181068.5981%449080230.2857%1655001.116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11060371595.9645%44830023.8896%1681000.1459%
6.05通过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7701068.6332%448300230.2331%1681001.133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11057971595.9437%45109023.9139%1642000.1425%
6.06通过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5301068.4714%451090230.4213%1642001.107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表决情况11061501595.9743%44890023.8948%1508000.1308%
6.07通过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8831068.7094%448900230.2736%1508001.017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11061411595.9735%44880023.8940%1527000.1325%
6.08通过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018741068.7034%448800230.2668%1527001.0298%《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总表决情况11307361798.1075%20204001.7530%1608000.1395%
6.09通过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1264691285.2901%202040013.6255%1608001.0844%注:
1、议案3、5、6.01、6.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表决通过;
2、议案1、2、6需逐项表决;
3、其他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不含本数)同意。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游晓、袁慧璇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