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证券简称:华鹏飞公告编码:(2026)04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第八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会审议下列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事项时,应当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披露:
数。(一)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薪酬事项;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1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四)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五)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六)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七)证券发行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回购股份方案、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方案;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2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事宜。具体职责如下: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的重大
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
3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权范
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提醒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现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
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问题或者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
中介机构、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
(九)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
(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
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
4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及证
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证券交
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
管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
(十四)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不得以新闻发布、答记者问、社交媒体发言等任何形式代替法
定报告、公告义务。
(十五)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5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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