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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5 00:00 查看全文

华鹏飞 --%

证券代码:300350证券简称:华鹏飞公告编码:(2025)081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

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

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徐丽华女士主持。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94名,代表股份

1211065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54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1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07581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8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9名,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3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61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89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3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613%。

7、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张京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0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3%。

1.02选举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18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2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56%。

1.03选举张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586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1%;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626%。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姜洪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578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35%。

2.02选举曲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28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82%。

2.03选举徐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07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松竹、张燃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3四、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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