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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51证券简称:永贵电器公告编码:2025-080

债券代码:123253债券简称:永贵转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199人;

3、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425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其中,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165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02130股;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34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0422股。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

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解除

限售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64.1857万股的1.5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3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64.1857万股的1.3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38%;预留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64.1857万股的0.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62%。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64.1857万股的0.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15%;预留1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64.1857万股的0.0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85%。

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10.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7%。其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7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64.1857万股的0.9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47%;预留3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64.1857万股的0.0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53%。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5元/股,预留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5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永贵”)任职的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含永贵电器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1)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获授的第一类限制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占本激励计划公告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股)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日股本总额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54.5026.64%0.40%

技术人员(182人)

预留15.002.59%0.04%

合计169.5029.22%0.44%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获授的第二类限制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占本激励计划公告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股)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日股本总额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375.5064.74%0.98%

技术人员(182人)

预留35.006.03%0.09%

合计410.5070.78%1.07%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四川永贵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亿元;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四川永贵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亿元;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7.00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四川永贵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亿元;

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7.00亿元;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四川永贵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4.00亿元。

业绩目标达成率(P)

各考核年度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系数(X)P属系数(限 X=100%

80%00<100% X=P

P<80%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四川永贵的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归属事宜。若各解除限售/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10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全部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

为“C”时,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归属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80%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号)。

3、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

027号)。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完成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73名激

励对象共计授予152.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2日。

6、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3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7、2023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号),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3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9月25日。

8、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号),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共170人归属147.7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日。

10、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8号),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60.1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2日上市流通。

1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号)。

12、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4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

份的登记工作,共35人归属12.825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25日。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5.496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9月25日上市流通。

1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5、2024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归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共170人归属101.510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9日。

16、2024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41.346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22日上市流通。17、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18、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9、2025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共

198人归属107.90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31日。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上述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21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1月22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0日。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授

除限售期不低于8.00亿元;

予的

第二个解四川永贵2023年营业收入

第一类

除限售期不低于12.00亿元;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入为限制性

第三个解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入1557975751.81元,首次授予股票

3除限售期不低于17.00亿元。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业绩目标达成率(P)

层 面 解 除 限 售 系 数 P 为各考核年度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91.65%。

P≥100% X=100%

80%≤P<100% X=P

P<80%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四川永贵的营业收入。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年度考 A(优 B(良 C(合 D(不合核结果秀)好)格)格)解除限

100%80%0%

售比例

2024年度,首次授予共29名激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

4 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 13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 为“B”,本次解除限售比例售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均为100%。

评价结果为“C”时,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80%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预留授予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上述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24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25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适当人选;足解除限售条件。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四川永贵2023年营业收入预留授

除限售期不低于12.00亿元;

予的

第二个解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入

第一类

除限售期不低于17.00亿元;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入为限制性

第三个解四川永贵2025年营业收入1557975751.81元,预留授予股票

3除限售期不低于24.00亿元。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业绩目标达成率(P)

层 面 解 除 限 售 系 数 P 为各考核年度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91.65%。

P≥100% X=100%

80%≤P<100% X=P

P<80%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四川永贵的营业收入。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年度考 A(优 B(良 C(合 D(不合核结果秀)好)格)格)

2024年度,预留授予共8名激

解除限

100% 80% 0%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

售比例

42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为“B”,本次解除限售比例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 均为100%。

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评价结果为“C”时,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80%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己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82人调整为174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82人调整为174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82人调整为174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00万股,调整为574.50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50万股,调整为152.85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5.50万股,调整为371.65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0万股,保持不变。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之后,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涉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85万股,本次实际授予并登记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3人,实际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152.00万股,占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0.40%。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95元/

股调整为6.85元/股。鉴于四川永贵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标比例为91.6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P为

91.6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的35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503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四川永贵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标比例为91.6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P为91.6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首次授予的170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88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四川永贵2024年度营业收入达标比例为91.65%,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P为91.65%,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165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620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

的34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8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余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4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165人;

3、授予价格:6.95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402130股;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

剩余未解除本次解除限售获授的首次授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售首次授数量占获授首

予第一类限制首次授予第一类职务予第一类限次授予第一类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限制性股票数

(股)(股)量(股)量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462500402130027.50%

技术人员(165人)

合计1462500402130027.50%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人数:34人;

3、授予价格:6.95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解除限售数量:40422股;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

获授的预留本次可解除限剩余未解除限本次解除限售数职务

授予第一类售预留授予第售预留授予第量占获授预留授限制性股票一类限制性股一类限制性股予第一类限制性数量(股)票数量(股)票数量(股)股票数量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47000404224410027.50%

/技术人员(34人)

合计147000404224410027.50%

五、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12599170532.39%-44255212554915332.28%

高管锁定股12545035532.25%012545035532.25%

股权激励限售股5413500.14%-442552987980.03%

二、无限售条件股26296732167.61%+44255226340987367.72%

三、总股本388959026100.00%0388959026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表基于2025年11月14日股本情况。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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