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1证券简称:永贵电器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3253债券简称:永贵转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5号(西工业区)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纪军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98627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7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96303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2324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285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26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2324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范纪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同意281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获得通过。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72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95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01%;反对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6%;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94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85%;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2%;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其中,同意2794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85%;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2%;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关联股东范永贵、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范纪军、范正军、汪
敏华、卢素珍、娄爱芹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范正军先生、范纪军先生、范永贵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
9.01.候选人:选举范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913864股。
9.02.候选人:选举范纪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883855股。
9.03.候选人:选举范永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88385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01.候选人:选举范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6724股。
9.02.候选人:选举范纪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06715股。
9.03.候选人:选举范永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06716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范正军先生、范纪军先生、范永贵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拟任的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生效。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其先生、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
10.01.候选人: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7913885股。
10.02.候选人:选举陈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88385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01.候选人: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6745股。
10.02.候选人:选举陈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06717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俞乐平女士、陈其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拟任的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钱晓波、蓝锡霞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