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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付东普)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ST信源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付东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付东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博士。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VIPP获GPEP全球专业教育项目证书。曾任北京东方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和部门经理等。

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曾先后在国内外期刊和学术会议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安全评价体系研究》与《深入了解电子口碑--前因与影响》。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

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应出席现场出通讯出委托出投票情况(投缺席数次未亲自出姓名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反对票次数)席会议付东普127500否0

2.参加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到场出席6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会上对2025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上对聘任的高管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十余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相关议案进行充分沟通并审议了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积极沟通,致力于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场

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重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及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等情

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况。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

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

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

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2025年度,我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相关非标审计意见的所涉事项,本人高度重视,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自查与整改,优化与完善相关流程及制度建设,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后续本人将持续关注整改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聘任鞠彩萍女士为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所聘任的非独

立董事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所聘任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相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为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独立董事:付东普

2026年4月29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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