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证券简称:北信源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闵
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4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
达全体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伟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2025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本议案全部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逐项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4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确定。若在发行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34947226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
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
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满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733.04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总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额金金额
1 信源密信安全 AI 基座项目 30770.58 25986.13
2智能应急响应平台研发项目24750.5221746.91
总计55.521.1047733.04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6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7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8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被摊薄及其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做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9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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