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证券简称:蒙草生态公告编号:2026-037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取消、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
3、召开地点:呼和浩特新城区生盖营村生盖营巷蒙草种业中心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朱长虹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45人,代表股份319830777股,占
1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55948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1人,代表股份
63882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1人,代表股份33577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0%。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1407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96%;反对181648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95%;
弃权2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1539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14%;反对181648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985%;弃权2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2%。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3857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202%;反对192371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48%;
2弃权2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5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1539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14%;反对181648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985%;弃权2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6297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92%;反对179357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79%;
弃权2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3763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37%;反对179357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162%;弃权2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8371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13%;反对18705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85%;
弃权2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45837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332%;反对18705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079%;弃权2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58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0908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42%;反对18533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10%;
弃权2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47905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491%;反对18533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59%;弃权2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0%。
关联股东焦果珊持股20953030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会上就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了说明。
(六)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944009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90%;反对251642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80%;
弃权2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8147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50%;反对251642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40%;弃权2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0%。
表决结果:通过。
46.02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94324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251%;反对252212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58%;
弃权2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1%。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8071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78%;反对252212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137%;弃权2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5%。
表决结果:通过。
6.03审议并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94356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51%;反对25229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84%;
弃权2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8103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28%;反对25229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384%;弃权2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8%。
表决结果:通过。
6.04审议并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944050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503%;反对25176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18%;
弃权2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
5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815166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72%;反对25176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06%;弃权2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2%。
表决结果:通过。
6.05审议并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01096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425%;反对184911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15%;
弃权2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48434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066%;反对184911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702%;弃权2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8105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657%;反对177306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38%;
弃权2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5571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322%;反对177306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053%;弃权2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62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安琪、刘雅茜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经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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