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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57证券简称:我武生物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0号楼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赓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272605348股,占公司有表决1权股份总数的52.06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717675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4人,代表股份25428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25452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4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4人,代表股份25428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15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4%;反对394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7%;弃权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63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66%;

反对394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8%;弃权

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73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08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7%;反对451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45500股(其中,

2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55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71%;

反对451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1%;弃权

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7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85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4%;反对47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33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1%;

反对47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0%;弃权

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3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长胡赓熙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1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21%;反对472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1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21%;

3反对472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弃权

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17%。

关联股东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03454131股)、胡赓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369837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张露女士、毕自强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董事兼任副总经理毕自强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69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5%;反对46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17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59%;

反对46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7%;弃权

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44%。

关联股东张露未出席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独立董事李保界先生和 ZHANG FEIDA(张飞达)先生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62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471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1%;弃权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10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80%;

反对471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8%;弃权

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78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职工代表董事季龙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67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6%;反对47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8%;弃权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14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57%;

反对47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3%;弃权

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4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221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反对348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68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5%;

反对348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6%;弃权

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5股份总数的0.139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74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8%;反对3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7%;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21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61%;

反对3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4%;弃权

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44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黄青峰律师、舒颖超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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