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8证券简称:楚天科技公告编号:2025-067号
债券代码:123240债券简称:楚天转债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楚天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楚天转债”赎回价格:100.45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1月17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17日
4、停止转股日:2025年12月22日
5、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6、赎回日:2025年12月22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25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29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10、本次赎回完成后,“楚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楚天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楚天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2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楚天转债”,将按照100.4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楚天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楚天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楚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00元/股的130%(即10.40元/股)之情形,触发《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楚天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楚天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楚天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楚天转债”提前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921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8681.46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楚天转债”,债券代码“12324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2 月 6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8月6日至2030年1月3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8.00元/股。
1、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楚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鉴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
5月2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8.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楚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楚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楚天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6日起调整为8.15元/股。
2、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9030237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7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楚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15元/股调整为8.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号)。
3、2024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楚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鉴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6.8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楚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10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楚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楚天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日起调整为8.00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楚天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楚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00
元/股的130%(含130%,即10.40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楚天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楚天转债”。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楚天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1 月 3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25 天(算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50%×325/365≈0.45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100.45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
“楚天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楚天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楚天转债”自2025年12月17日起停止交易。
3、“楚天转债”自2025年12月22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12月22日为“楚天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5年12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楚天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楚天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2月25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29日为赎回款到达“楚天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楚天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楚天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天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宁乡市玉潭镇新康路1号
咨询电话:0731-87938220
联系邮箱:truking@truking.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楚天转债”的情况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楚天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1月17日)前6个月内(即
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不存在交易“楚天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楚天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
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
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楚天转债的
核查意见;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