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少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少球,目前担任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张少球,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曾任湖南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负责人、湖南财苑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
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的有效性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各项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
序意见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号类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
第五届董事会独
2025年2见
1立董事第五次专同意
月28日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门会议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第五届董事会独
2025年42、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立董事第六次专同意
月26日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门会议
3、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主动地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
事项进行了核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切实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对各期财务报表的关键科目进行重点审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凭借专业知识,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年2月28日,本人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医药装备与材料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29日,本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结合当前行业形势,审慎考虑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造成募集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从长远来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健康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审
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应有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未发现其不能胜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确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订符合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2025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
核要求未达成,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2.9万股。公司本次作废处理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912.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本人认为上述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审慎、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公
司治理准则,勤勉履职、强化监督、严控风险。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深化财务监督,严格审核定期报告,关注会计政策执行、收入确认与资产减值,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强化内控与风控,推动内控体系持续优化,督导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合规,从源头防范风险。三是统筹内外部审计,指导内审制定年度计划,监督外审执业质量,促进审计问题闭环整改。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学习最新法规与监管精神,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效能。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合规根基。(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少球: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