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证券简称:炬华科技公告编号:2025-046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18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44619865股,占公司总股本8.67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37812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3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1名,代表股份6806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38%;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82名,代表股份26400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4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431660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204%;反对23316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225%;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096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13%;反对233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2%;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5%。
2、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01284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340%;反对44279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37%;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0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872%;反对4427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5%。2.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01284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340%;反对44279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37%;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08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872%;反对4427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5%。
2.0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1234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228%;反对44329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49%;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03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682%;反对4432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1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5%。
2.0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1234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228%;反对44354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5%;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36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03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682%;反对4435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007%;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1%。
2.0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1203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159%;反对44279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37%;弃权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00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565%;反对4427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3%;弃权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
2.0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1402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605%;反对44279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37%;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319%;反对4427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3%;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8%。
2.07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01171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087%;反对44263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01%;弃权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7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897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444%;反对44263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663%;弃权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3%。
2.08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11713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9087%;反对443542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5%;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897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444%;反对4435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007%;弃权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9%。
2.09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31150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090%;反对23606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290%;弃权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0918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0%;反对236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2%;弃权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8%。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杨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092676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33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8730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4274%。
表决结果:杨光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丁嘉禾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364368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4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47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4565%。
表决结果:丁嘉禾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戴晓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364370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4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471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4565%。
表决结果:戴晓华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陈飞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363369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3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4527%。表决结果:陈飞虎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高宜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083068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3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8634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910%。
表决结果:高宜华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陈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363366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371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4527%。
表决结果:陈波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王友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365359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570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4603%。
表决结果:王友钊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刘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2365364股,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9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571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4603%。
表决结果:刘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王子安律师、孙杨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