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合规有效,在审计执业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4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业务收入总额26.14亿元
2024年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客户家数297家
审计收费总额3.86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2024年上市公
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
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以及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总体评价
公司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认为其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允
地进行审计,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