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4证券简称:中文在线公告编号:20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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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号雍和大厦 E座 6层
60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之磊先生。
7、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98人,代表股份2011832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9741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12.31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3人,代表股份
111441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974%。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0人,代表股份
33500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8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310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64%;
反对7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1%;弃权10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独立董事分别作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304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33%;
反对7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2%;弃权10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29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1%;
反对76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1%;弃权1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0294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4%;
反对76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06%;弃权1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115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92%;
反对94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2%;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24332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26%;反对9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8%;弃权1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093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83%;
反对97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49%;弃权1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2411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467%;反对9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19%;弃权1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37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50%;
反对96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4%;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2407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68%;反对96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746%;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6%。
关联股东童之磊、谢广才、王京京、杨锐志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814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11%;
反对9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43%;弃权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23842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64%;反对97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68%;弃权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9%。
关联股东童之磊、谢广才、王京京、杨锐志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1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07%;
反对77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31%;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2578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67%;反对77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56%;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7%。
关联股东童之磊、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268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3%;
反对76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3%;弃权1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25863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96%;反对76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58%;弃权1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6%。
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仅为《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董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字:
童之磊张帆谢广才杨晨周树华谈晓君连莲
会议记录人签字: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