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助力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等多重压力,
公司始终锚定“BIM平台软件及行业数字化应用服务商”核心战略定位,深耕电力行业,聚焦 BIM平台及软件、智能设计咨询核心主业,以国产化改造筑牢自主可控技术底座,以 AI技术研发驱动技术创新引擎,将智能设计作为转型发展的关键支撑,着力打造行业一流的智能设计标杆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5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846.20万元。公司业绩亏损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承接的项目利润空间被压缩,成本管控难度加大,订单规模同比减少,营业收入随之同比下降,致使营业利润减少;二是新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入落地,短期内使新能源项目收益率不确定性增加,市场对新能源投资热情降低,向下传导导致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下降;
三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实施全面检查与减值测试,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全年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49、《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月18日10、《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4
2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月28日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8
3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月19日
2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10
4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月28日
4、《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12
51、《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月11日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5
12024年度股东大会6、《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月9日
7、《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2025年11
2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股东大会月14日
3、《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3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委员3名,战略委员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并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研究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实现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委员3名,审计委员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并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审法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并保持与会计师的沟通和交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和执行的相关情况。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委员3名,提名委员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并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公司的人事任免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委员3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并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激励机制方面的科学性。
4(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此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运行机制作出相应完善,明确其监督职责边界及履职程序安排,推动监督职能专业化运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结合监管规则变化及实际经营需要,系统梳理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六)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依规披露相关公告及文件,确保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防范内幕交易风险,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均能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
5务,有效保障了信息安全,圆满完成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各项工作。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通过股东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调研、互动易、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并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三、202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公司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薪酬。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7.2万元/人/年(税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内容。
四、2026年度发展规划
2026年,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组织领导公司管
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极应对内外部形势变化,努力推动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的协同发展。
1、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同时,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互
6动关系。
2、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
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全体董事会成员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履行决策义务。
3、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要求,引导公司管理层紧紧
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稳抓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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