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证券简称:恒华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462043.8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7352938.9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9187664.7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1、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8997832.0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8462043.87-157741565.4617861568.5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80789797.5080569753.1485618539.53
营业收入(元)895152289.51956567332.85828806318.44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27352938.94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9187664.79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97832.04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2780680.2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8997832.04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6978090.17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9.21%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结合上述指标情况,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是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同时满足):1、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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