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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0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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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6证券简称:创意信息公告编码:2025-22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4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28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5人,代表股份1406784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5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

代表股份102764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1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1人,代表股份37913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1人,代表股份37913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1人,代表股份37913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0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5101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270%;反对2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1%;

弃权15342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3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136%;反对2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弃权15342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63%。

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19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935%;反对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9%;

弃权15257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429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605%;反对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1%;弃权15257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24%。

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057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958%;反对2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2%;

弃权15357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92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978%;反对2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7%;弃权15357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74%。

本议案获通过。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496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305%;反对3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6%;

弃权15333815(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00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557%;反对3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弃权15333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41%。

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陆文斌、黎静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8907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9%;反对2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3%;

弃权1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463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23%;反对2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1%;弃权1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6%。

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王凤律师和郭林昆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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