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ST创意 公告编码:2025-53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并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2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4人,代表股份
113822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2788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9人,代表股份11033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0人,代表股份11057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9人,代表股份11033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6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2535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9%;反对69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
弃权590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71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70%;反对69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35%;弃权590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4%。
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582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05%;反对6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弃权6103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817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49%;反对6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57%;弃权6103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4%。
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关于因董事调整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2375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1%;反对78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5%;
弃权658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10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73%;反对78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83%;弃权658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4%。
本议案获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王凤律师和郑玮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