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ST创意 公告编码:2026-17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28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7人,代表股份
1104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2792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1人,代表股份7658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3人,代表股份7686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1人,代表股份7658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0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93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2%;反对10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9%;
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1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325%;反对10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16%;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9%。
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2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7%;反对1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8%;
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8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87%;反对1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35%;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8%。
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陆文斌、黎静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03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46%;反对9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75%;
弃权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95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095%;反对9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37%;弃权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8%。本议案获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2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2%;反对11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1%;
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5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373%;反对11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64%;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3%。
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陆文斌、黎静、周学军、刘杰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43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590%;反对11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47%;
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3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590%;反对11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47%;弃权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3%。
本议案获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17%;反对10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7%;
弃权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39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96%;反对10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83%;弃权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1%。
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王凤律师和郑玮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