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证券简称:绿盟科技公告编号:2026-02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2026年7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14: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刘晨光、熊程程、叶晓虎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李春红因个人原因请假。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忠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胡忠华、叶晓虎、车海辚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提名刘晨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邓伟华、房海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忠华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晓虎
1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车海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晨光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邓伟华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房海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被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辉、李春红、沈朝晖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耿芳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辉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春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朝晖
2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4独立董事候选人耿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被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辉、李春红、沈朝晖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
候选人耿芳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31日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3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忠华,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
清华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 BG中国区副总裁、管理团队成员,华为“蓝血十杰”获得者;哈尔滨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胡忠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2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忠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胡忠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叶晓虎,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同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叶晓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299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叶晓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叶晓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车海辚,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环保集团、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副总裁、财务总监;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1年4月至今,
任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
车海辚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车海辚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车海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刘晨光,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办,北京云程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龙晋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征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丰和正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等职。现任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部门专家,中杭之江(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刘晨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晨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邓伟华,男,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
硕士研究生,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先后工作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惟鼎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横琴通号股权投资基金(有
5限合伙),均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相关工作,现供职于中电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门负责人。
邓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邓伟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邓伟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房海强,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石景山区法院公务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务员、北京淳信投资管理公司风控总监、中电产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中电产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
房海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房海强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房海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辉,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
南大学工学学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MBA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综合
办公室主任,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干部教育中心主任、跨界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清华大学公共
6管理学院跨界创新研究中心主任。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春红,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1997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曾任北京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主管会计;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速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北京瑞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顾问、财务经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经专家。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春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春红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李春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沈朝晖,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美国密歇根大学格劳秀斯研究学者(2014年),清华文科首
7批仲英青年学者(2016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民盟中央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清华金融法律评论》主编,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吸收合并)独立董事(已卸任)、江西金
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卸任)。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兼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2023-2028年);民盟中央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兼职律师。2024年7月至今,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5月至今,任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朝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朝晖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沈朝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耿芳,女,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和荷
兰莱顿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执业律师,自2014年起在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现为该所合伙人,致力于金融和商事投融资领域的法律业务。
耿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耿芳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耿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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